
永宁县人民检察院
YONG NING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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永宁县人民检察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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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区矫正是刑罚执行的“最后一公里”,更是助力矫正对象改过自新、顺利回归社会的关键载体。社区矫正工作质效,不能仅靠台账资料、口头汇报评判,核心要看教育矫治是否入脑入心、监管举措是否落地见效。2026年以来,永宁县检察院立足刑事执行检察职能,转变监督模式,将间接书面监督转为沉浸式实地参与,依托检察建议、纠正违法通知双重抓手,推动辖区社区矫正工作从“管住底线”向“矫治治本”提质升级。
靶向施策,让教育帮扶精准滴灌
永宁县检察院针对目前社区矫正存在的问题,靶向施策:一是创新法治教育模式,从单纯的“法条灌输”转向“法治思维养成”与“情绪管理”相结合,引导社区矫正对象学会运用法律武器、寻求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、化解矛盾纠纷。二是强化精准心理矫治,将心理矫正贯穿于社区矫正全过程,并探索向解矫后的“跟踪服务”延伸。三是完善风险评估与分级管理。细化风险评估指标,将家庭关系稳定性、就业状况、经济压力、心理状态、社会交往等动态因素纳入评估体系。四是将婚姻家庭纠纷调解作为重中之重,积极链接社会资源,为对象及其家庭提供就业帮扶、困难救助、法律援助等支持。
走上讲台,让法律监督靠前一步
永宁县检察院坚持“监督与支持并重”的工作理念,组织刑事执行检察干警常态化下沉各司法所,全方位、深层次参与社区矫正教育管控各项工作,推动监督关口前移。
在集中教育课堂中,检察干警转变监督角色,从旁听记录的“监督员”变身授课育人的“宣讲员”,直面矫正对象开展沉浸式法治教学。授课摒弃照本宣科的传统模式,精选辖区内外真实典型案例,通过“正反对比、以案释法”的方式,一方面解读矫正对象因违规不假外出被撤销缓刑、收监执行的警示案例,另一方面宣讲积极接受矫治、真诚悔过自新、顺利回归社会并稳定就业的正面典型,让法治教育更具说服力、警示力。
除集中教育外,干警重点聚焦重点矫正对象,常态化开展一对一个别教育谈话。摒弃空洞话术、形式化宣讲,以工作近况、家庭关系、心理状态为切入点,耐心沟通、真诚交流,引导矫正对象敞开心扉、吐露心声。零距离的温情沟通,既彰显了司法监督的刚性力度,又传递了教育帮扶的司法温度,也为检察机关精准掌握矫正对象思想动态、真实转化情况,积累了第一手翔实资料。
抽丝剥茧,让监管漏洞无处遁形
沉浸式、近距离的监督方式,有效突破了书面台账监督的局限性,让隐藏在材料背后、不易察觉的监管问题、违规线索得以精准浮现。
干警在一次个别教育谈话中,与一名矫正对象闲聊其子女高考请假陪护事宜时,发现对方谈及考试细节、录取结果时言辞闪烁、疑点重重。干警现场未贸然追问、打草惊蛇,精准记录相关疑点,谈话结束后立即启动核查程序,调取该矫正对象全时段请销假审批档案,同步依托社区矫正信息化核查平台,比对其请假期间行动轨迹。经全面核查查实,该矫正对象入矫期间刻意虚构子女就读信息,后续以“陪护子女高考”为虚假事由骗取请假审批,且请假外出期间未从事相关事由,属于违规虚假请假。在完整证据链面前,该矫正对象对自身违规事实供认不讳。
从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、优化教育矫治体系,到出具纠正违法文书、刚性纠治监管乱象,永宁县检察院构建起“柔性帮扶+刚性监督”的全链条、闭环式监督治理体系。
闭环治理,让法律监督掷地有声
如今,教育矫治润心、刚性监管束行的治理格局已在辖区社区矫正工作中常态化落地。永宁县检察院将持续深耕刑事执行检察主业,持续深化精准监督、靶向监督,当好矫正对象心灵重塑的督导员、社区矫正监管安全的守门员。通过全方位履职,让矫正对象在矫治中学有所获、重塑信心、改过向善,在监管中心存敬畏、严守底线、遵纪守法,持续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法治化、规范化水平,实现司法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。